我市完成市级渔船检验业务下放交接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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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有关部署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一批调整到县级实施的“市县同权”事项的通知》要求,市级承担的渔船检验业务需下放至相关区市。10月14日,全市渔船检验业务工作会议召开,市支队将232艘(24米以下且主机功率75千瓦以上)国内海洋非木质渔船检验权限下放至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



自2017年渔船检验业务开展以来,市支队5名具有资质的验船师克服“人少船多”困难,本着让渔民少跑腿的原则,按规检验、全程留痕,同时科学规范的做好渔船检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卷一号,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渔船检验业务做法,受到了渔民群众的好评。截至目前,已累计受理各类渔船申报检验960余艘。



针对相关区市对下放渔船检验业务不熟的情况,市支队将派出船检业务骨干到相关区市开展传、帮、带,在实际渔船检验中“扶上马、送一程”,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下放的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工作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