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发展局多举措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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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春节以来,新冠病毒疫情暴发给我市水产品的销售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稳定当前我市水产品供给,减少水产品养殖、销售企业损失,我市在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科学措施的同时,多措并举,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全市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一)组织企业线上对接,破解水产品“卖不出”和“买不到”难题。积极组织31家次企业注册国家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的“优苗网”卖家端、参与农业农村部建立的全国水产品流通信息对接平台“鱼交易”“苗交易”、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开通的“全国水产苗种对接平台”,对接阿里巴巴、拼多多、苏宁等电商平台,并在大众网、海报新闻、微山东公众号、16地市公众号、海蓝食刻等平台广泛发布供货信息,推动企业通过线上各种途径及时精准对接,引导全国各地水产品采购商、经纪人查找我市水产品货源及供应商联系方式,解决疫情期间水产苗种及产品“卖不出”和“买不到”的问题。2月10日以来,电商平台共销售4.7万单,销售产品200多万斤。

(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畅通物流运输通道。由农业、交通、公安、海洋、畜牧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牧渔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全面优化鲜活水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针对性地解决“菜篮子”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水产养殖所需饲料难以及时补充,水产品无法调运等问题。截止2月19日,为牡蛎、紫菜等养殖单位、水产品加工企业运输车辆出具运输证明9批次,约200吨产品和生产原料,保障了威海市水产品供销通畅和企业生产。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实施了海域使用金缓缴政策,全市用海单位、个人2020年度海域使用金由一季度上缴延迟至二季度,有效减轻各用海单位资金压力;加快有关涉海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政策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涉及海洋牧场等88个项目,3.5亿元资金。

(三)进一步加强渔超对接,拓宽水产品销售渠道。积极与家家悦超市、盒马鲜生、大润发等超市对接,拓宽水产品销售渠道。每天与家家悦集团等超市对接,了解掌握超市内鲜活水产品供应情况及价格变化。同时,根据超市需求,协助超市与相关企业对接,既解决了超市货源不足的问题,又化解了企业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自疫情发生以来,积极组织牡蛎、鲜蛤、鲜鱼等产品与家家悦超市对接,推动企业与超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产品购销。2月10日以来,盒马鲜生、大润发、家家悦等超市共销售2810多万斤。其中,11家企业与家家悦超市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其中牡蛎肉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约30%,鲜蛤、牡蛎、鲜鱼等鲜活产品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约120%。

(四)积极协调防疫物资,推动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开展重点渔业企业包保工作,建立包保清单和定期调度制度,通过“四不两直”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水产品育苗、养殖、加工、捕捞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企业相关意见建议,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整理了《省、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重点政策措施干货汇编》,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发放,宣传有关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快自身发展。截至目前,已为企业协调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4000余个,促进企业逐步开始复工生产。

(五)强化养殖技术指导,保障稳定生产供应。制定并发放《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操作指南》、《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质量安全操作指南》等材料。积极组织渔业技术推广人员通过走访、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对水产育苗与养殖生产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做好气候变化情况下水质调控、饲料投喂、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针对不同养殖模式、养殖品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提高养殖品种成活率,延长存活时间。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执法检查,有效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到已复工的养殖、育苗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假劣渔药、违禁药物、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区域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和预警,坚决守住水产品安全底线。根据目前我市实际情况,对超市等水产品重点销售场所开展了水产品例行监测,共抽检牙鲆、对虾、大黄花、鲫鱼、鲤鱼、鲢鱼、鲈鱼、草鱼等我市大众消费水产品8个品种,共15个批次,顺利完成了第一季度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