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召开伏休案件会审会

发布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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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按照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制定的《渔业行政执法重要案件会审规定》,5月22日,市支队召开了伏季休渔案件会审会,对近期查获的6起渔业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会审。市支队支队长李吉光、政委王占仁、副支队长刘红海、刘林伟、刘家顺以及法规监督科、渔政监察科、支队第一和第三执法组办案人员参会。

会上,第一、第三执法组办案人员分别介绍了6起渔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案情、处罚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处罚建议。与会人员就每个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决定是否适当等,并对照新出台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讨论结果,会议通过了6起案件一致处罚意见。

最后,支队长李吉光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二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三是以裁量权基准为尺度。案审会的主要目的是严格监督把关,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在办案实践中提高办案能力和案卷质量,搞好“传帮带”,培养一批执法办案骨干,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