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阵以待,全面落实海上防汛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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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汛期已至,根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海上渔业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不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市海洋发展局主要抓好四项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和伏季休渔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做出专门部署,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明确落实“四个重点”,即重点落实作业渔船防范措施、重点落实停港渔船防范措施、重点落实海上养殖防范设施、重点落实海洋牧场平台防范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范到位。

二、推进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以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防汛防台汛前检查及海洋观测设施汛前检查等相结合的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渔港、渔船及海洋牧场平台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制定、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及应急演练等情况,目前全市已派出检查组391个,检查渔港、渔船及涉渔企业2972处(次),整改隐患71处。同时,市海洋发展局成立2个督查组,对各区市开展渔业防汛防台汛前检查,抽查渔港、渔船及海洋牧场平台105处(艘),发现并整改问题6处。

三、强化监测预警。联合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预报台会商编写海洋自然灾害趋势分析,密切关注海上天气变化,认真做好海洋预报制作与发布,及时发布重要天气预警及各海域的潮汐、海温、海浪情况预报,提醒涉渔企业、渔民、渔船及早采取防范应对措施,目前已发布海上重要天气预警信息148期。

四、抓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守值班岗位,落实值班职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掌握渔业安全生产动态;完善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执法船随时处于备航状态,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参与海上应急救援,目前已组织指挥和参与海上救援行动11起,救助渔民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