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威海海鲜”品牌商标和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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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我局于2020824日,通过市海洋发展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威海海鲜”品牌商标和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截止94日,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1条:“办法解释权在哪个单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经过认真讨论,在原管理办法的文本中增加一条第三十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海洋发展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