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支持打造海洋预制菜特色产业园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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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8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威海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2〕4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海洋预制菜之都”金字招牌,推动海洋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起草了《关于支持打造海洋预制菜特色产业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0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威海市海洋发展局产业发展科。

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20号

传    真:0631-5232296

联系电话:0631-5235029

邮政编码:264200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9月7日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支持打造海洋预制菜特色产业园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8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威海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2〕4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海洋预制菜之都”金字招牌,实现海洋预制菜突破发展,现就打造海洋预制菜特色产业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围绕海洋预制菜特色主导产业,突出高标准、高值化、集中化,聚集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发挥海洋预制菜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推进“生产+加工+营销+物流+市场+科技+品牌+保障”一体化、全链条开发,提升海产品加工增值水平,推动海洋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有明确地理界限和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载体和平台。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海洋预制菜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探索打造“产业+配套、平台+生态、技术+赋能”的引领性、前瞻性的特色产业园,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创建条件

创建主体为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创建范围要四至明确,并突出园设施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建设水平。

(一)园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海洋预制菜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格局初步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生产、加工、物流、休闲、研发、示范、服务等发展板块布局合理、相对集中、连接紧密。产业园海洋预制菜产值不低于40亿元,县级以上重点企业不少于10家,产业园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

(二)园区科技研发水平较高。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成效明显。园区载体功能较为完善,可为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产业培育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地方配套政策力度较大。地方政府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专项债券等用于产业园建设资金不低于1亿元,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切实有效。此外,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突破,重点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并发挥显著成效。使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单项投资的50%。

三、认定标准

(一)园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创建完成后,初步形成预制菜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格局,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存量企业转型升级和增量企业加速崛起较为突出。园区海洋预制菜规上企业产值达50亿元以上,主体税收增速达6%以上;园内海洋预制菜企业达到50家以上,其中规上企业达到40家以上,其中新引进项目10个以上。

(二)科技研发能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瞪羚等优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创建期结束,新增海洋预制菜相关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达到10家,区域品牌1个以上。

(三)各级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按批复创建方案完成地方投入,包括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债券资金以及需地方政府偿还的银行贷款等不低于1亿元,加大园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升建设质量,园区基础设施条件较为完备,带动园区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总额达5亿以上。市级财政支持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市级资金支付率不低于100%。

四、创建和认定程序

由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提出创建申请,于  月  日前将拟创建示范园创建方案等材料报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其中创建方案要合理规划,重点突出,项目具体,目标明确。市级海洋、财政部门将通过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批准创建并批复创建方案。产业园创建期两年,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批准创建后市级预拨1000万元,至创建期结束通过评估认定后再拨付1000万元。若未通过市级评估认定,将视情况收回已拨付资金。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