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5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海洋发展局党组进行了工程项目和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9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2024年9月24日,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逐条研究反馈问题,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共同整改的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强化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到位。注重跟踪督导,常紧发条、保持节奏,切实把整改落实抓在经常,专项巡察期间,尤其是集中整改3个月期间,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项目和招标投标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省委巡视整改责任追究工作规范(试行)》,听取科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招投标领域相关制度。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化、台账化要求,开展台账调度3次,确保集中整改状态不松懈。加强巡察整改与业务融合,在各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总结报告中强化整改意识,推动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两大类5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巩固深化成果,确保取得实效。把巡察整改作为锤炼党性、完善工作的训练场,坚决克服“闯关”“过关”思想,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检查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红脸出汗”,制定《“红脸出汗”问题清单》,对7人开展谈话提醒,切实让责任人感受到压力,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强化建章立制,梳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内控管理制度》,同时指导下属单位编制《招标项目实施计划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等制度3个,扎实推进招投标领域权力规范化运行。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程项目和招标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动落实招标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工程项目和招标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关于工程项目和招标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科室各单位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省、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和我局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招标投标风险,提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切实根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2)出台《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内控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范围、招标限额规定、招标过程管理以及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重点对招标过程管理部分进行强调,对招标采购计划发布、招标前期准备、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4个环节明确了责任,对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招标法律法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规范评标行为、强化全流程量化结果应用等5个方面进行详细要求。(3)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实际操作和业务知识水平。邀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对局系统、各区市海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具体操作培训,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招标投标监管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局机关对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相关文件进行梳理,制作《招标投标培训》课件,通过局系统“海绵学堂”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文件解读学习,切实提升了系统工作人员招标投标业务知识水平。
2.关于“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区市海洋发展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海洋与渔业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明确相关科室单位以及各区市的工作职责,压实责任,凝聚合力。(2)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印发《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工作安排,要求各级海洋部门围绕治理目标,对照治理内容,出实招、求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3)党组会专题研究。11月18日,局党组第23次党组会议听取了海洋与渔业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要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实现纠治一批突出问题,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效能。(4)强化抽查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问题,组织区市全面摸排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海洋与渔业工程建设项目。截至目前,纳入专项治理项目清单的项目9个,抽查项目4个,发现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在开展抽查工作阶段,组织区市邀请招标投标领域的专家参与抽查,提高抽查质量,确保及时有效发现问题。(5)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为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会同发改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见证服务规范(试行)》《威海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清廉建设工作方案》《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环节快速纠错工作机制》等文件,健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见证服务体系,推进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清廉建设,快速有效纠正评标环节错误,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诚信透明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二)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推进招标投标阳光公开透明方面
1.关于“评标办法具有倾向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11月29日,项目实施单位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组织编制完成《招标项目实施计划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从招标计划制定和招标文件编制开始,对招标项目的实施需求、实施目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等关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规定了审查重点,力求从源头避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具有倾向性。(3)根据《招标项目实施计划审查制度》,结合监测中心项目实际,编制了《招标项目实施计划审查表》,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可行性、完整性、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严格履行招标项目主体责任。(4)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审查表》,明确对招标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5)通过考试的方式,对监测中心干部职工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达到了专题学习教育的目的。(6)组织开展内部制度学习讨论,评估项目负责人对制度的掌握效果。监测中心组织《招标项目实施计划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专题学习讨论会,通过深入讨论,相关人员对招投标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今后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奠定了基础。(7)针对“5家未中标单位没有相关业绩”问题,组织代建、招标代理单位开展调查,一是向5家未中标单位发出“关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业绩的询问函”,5家未中标单位均复函回应;二是通过招投标网站查询了5家未中标单位的业绩情况。经查,除1家单位无符合条件的业绩外,其余4家单位有1个或多个符合条件的业绩。5家未中标单位分别对未提供业绩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2.关于“疑似隐瞒业绩围标陪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咨询招标代理公司专业人员,学习参考工程招标领域的招标文件,组织编制完成公开招标文件模板,作为今后编制招标文件的参考,通过设置合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力求从技术上避免围标、陪标的行为。(2)编制《招标公告平台清单》,对执行的招标项目公告渠道必须包含清单中对应的网站和公告平台,尽量增加社会知悉范围,扩大招投标竞争的充分性,从源头上避免围标、陪标行为。(3)组织代建、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调查,代理单位向4家未中标单位发出了“关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业绩的询问函”,并通过网站查询4家未中标单位的业绩情况。经查,4家未中标单位均存在有符合条件的业绩而未提供的情况。4家未中标单位均复函回应解释了未提供业绩的原因。(4)局党组通过健全制度对今后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进行了规范。印发的《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内控管理制度》中对招投标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准备、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订立等每个环节中,相关科室和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其中工作要求的第二条要求“严格遵守工程招标法律法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不得通过“化整为零”、虚构涉密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不得通过“明招暗定”“先干后招”“量身定做”等方式虚假招标。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影响投标结果。”
3.关于“评标现场秩序有待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编制《招标代表明白纸》,明确单位招标代表现场的职责和注意事项,督促履行招标现场的监督责任和义务,以强化中心作为项目单位的招标主体责任,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2)编制《招标代理机构责任清单》,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责任,并在今后的委托招标协议中明确,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履职尽责的监督管理。(3)制定《评标报告审查制度》,对招标结束后的评标报告审查内容和要求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定,评标报告和相关材料须经严格审查无问题后方可确认并发布招标公告。(4)组织代建、招标代理单位深入探讨现场评标秩序管理的要点,在“评标纪律”“分段评审”“事后审查”等阶段落实相应的措施,严格监督约束招标代表及评标专家现场行为,为今后招标时切实规范现场秩序确保公平公正提供保障。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减少评标专家频繁交流的机会,确保评标过程的独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落实好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部署要求,严之又严推进巡察整改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二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整改的落脚点,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成果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实现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用足用好巡察成果。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为奋力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中争当排头兵贡献海洋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1-5237606;邮政信箱: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20号;电子邮箱hfjjgdw@wh.shandong.cn。